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核对2023年普通高校
在滇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各在滇招生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有关要求,为全面、准确公布招生计划,现就核对2023年在滇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时间
6月9日9: 00至6月10日18:00。
二、核对流程
(一)各高校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s:llgkjhgl.ynzs.cn/)核对确认在滇招生计划。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校国标码。
初次登录时,需修改密码并确认院校计划校对人相关联系信息,填写录取费用电子发票接收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校对人信息仅用于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对考生公布。校对人手机号同时用于接收校对信息通知,在核对计划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2023年起,云南省将向各高校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录取费用电子发票,不再寄递纸质发票。
( 二)通过平台“计划核对”功能下载分校清样,核对学校全部招生计划内容。分校清样展示内容与《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展示内容相同,如正确无误,请直接进行校核确认。如需修改,使用平台“附件上传”功能上传修改申请扫描件或与对应组别联系人联系修改。校核确认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按照此计划内容向社会公布。
(三)因预科计划尚未下达,平台内的预科计划按各校前期报送稿录入。各校报送的预科计划如与正式下达有出入,以正式下达的为准。尚未报送预科计划的高校,请使用平台“附件上传”功能上传报送稿。
(四)逾期未进行计划核对的高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分送并经云南省统―修改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为准进行公布。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录取期间,如因公布计划有误造成考生退档的,将不予认可。
三、备注信息
云南省已对部分备注信息进行统一修改,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核对:
(一)文字描述部分简明扼要,确保内容不重复。部分已有专属字段列举的内容(如计划性质、计划类别、外语语种要求、口试要求、办学地点、招考方向、包含专业等)在备注中重复标注的,予以删除。
(二)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制外语语种的,在备注中予以删除,并将外语语种要求修改为“不限”。专业使用英语授课的,可在备注中说明。
(三)在招生来源计划中出现以校企合作或订单培养等方式,向考生收取除学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内容,一律删除。专业校企合作相关内容统一备注为“校企合作专业,详见招生章程,考生自愿选择报考”。
(四)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对男女生比例提出要求的,予以删除。
(五)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就业岗位要求”提出的限制或宣传性质的文字等与计划无关的文字内容,予以删除。
(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备注统一增加“只招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需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所填报的志愿方为有效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七)专业类别增加“5+3”一体化、校园足球、校园足球师范类,相应备注已修改,请有相应类别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核对。
四、单列代码
为便于考生合理选择填报志愿,避免不符合条件退档,云南省文理科对部分特殊类型专业院校代号予以拆分,采用单列院校代号方式进行公布。拆分后的的院校代号在公布时与本校其他专业相连续,并在院校名称后括号标注予以区分。云南省艺术体育类按专业进行投档,不单列代码。各高校可通过“切换院校代号”功能查看单列情况。单列代码招生的院校,每个院校代号下的专业都需单独进行校核确认。
(一)以下情况默认予以单列,如需调整,请与数据管理组联系。
1.2022年单列代码招生的专业;2.民族班、定向就业专业;
3.本科层次“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录取期间不能通过调整专业计划满足学生志愿的﹔
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有特殊填报要求的专业,录取期间不能通过调整专业计划满足学生志愿的;
5.本科层次高收费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期间不能通过调整专业计划满足学生志愿的。
对于符合以上第3、4、5条但2022年未单列代码招生的专业,本次计划核对暂未进行调整。计划公布后,对于符合以上第3、4、5条的专业,如未进行拆分,视为可通过调整专业计划满足学生志愿。录取期间,造成考生退档的,将不予认可。
( 二)以下情况可申请单列。如需单列,请在平台“计划管理”中的“附件上传”功能上传申请。
1.分校区异地办学的专业;
2.有特殊报考条件的专业;
3.具备其他特殊性质,可能影响考生报考选择的专业。
五、艺术、体育类
艺术、体育类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提前本科批、高水平批除外),投档时,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艺术类排序成绩和排序规则按照本次计划核对的成绩项和排序成绩项确定。提前本科批院校按照拟录名单进行录取的专业,成绩项和排序成绩项选择“提前批次院校报送拟录名单”。
(一)在核对艺术类计划时,必须认真核对“成绩项”和“排序成绩”。云南省艺术类成绩排序规则如与院校招生章程不一致,以云南省艺术类成绩排序规则为准。
(二)艺术单考提前本科批院校不组织校考的专业要对报考生源范围、录取使用成绩、录取原则等要求加注说明。
(三)文、理不兼招的专业,备注必须加注说明“只招文科考生”或“只招理科考生”,否则默认为文、理兼招。
(四)院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民族、身高、视力、色视觉等身体条件要求;单科成绩要求、高于云南省最低控制线的文化成绩要求等特殊要求)要在备注栏进行备注,以便考
生及时查看,正确填报。有特殊体检要求的,必须备注体检条件,否则因该体检条件造成的退档将不予认可。
六、优师专项和免费定向计划
云南省提前批按照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免费定向本(专)科批、提前本(专)科批顺序进行投档,有关计划已调整至相应批次,请有关高校注意核对。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免费定向计划(云南省属免费医学和公费师范生)单列计划,按照定向就业县区+专业+院校方式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先选择定向就业的县区和专业,再确定报考院校。考生定向县计划分配情况另文通知,不在本次公布计划中体现。
七、其他事项
(一)各类别应对应合理(如:批次为“高校专项批”,计划类别必须为“高校专项计划”)。
(二)强基计划批、运动训练单招批、特殊本(专)科批等批次不予公布,仅提供专业核对。
(三)如需提交申请文件,请在平台“附件上传”功能处提交。
(四)请各在滇招生高校加入云南招生群,群昵称“滇朴”,入群二维码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
计 划 核 对 负 责 人 :杨洋,0871-65181857
中央部门或外省属院校:雷芸佩,0871-65123506
云 南 省 属 院 校 :李娟,0871-65181858
艺术体育组:柏润芝、杨俊升,0871-65181859
数据管理组:聂靖恒、杨晓宇,0871-65173932
传真:0871-65181855
计划核对网址:https://gkjhgl.ynzs.cn/
通讯地址:昆明市学府路 61 号邮编:650223
附件:云南招生群二维码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6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