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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8-12   浏览次数:25608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各在冀招生高校:

为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安排

录取工作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对口类四个类别,分别进行批次设置,实行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

(一)普通类

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等4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A段:部分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军队、公安、司法、小语种、综合评价、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教育部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以外的其他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和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本科专业。实行“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和定向就业招生本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只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不进行志愿征集。

本科批:包括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预科班(包括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 1 个志愿。设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 96 个志愿。

专科提前批:包括有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公安、司法等专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 1 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 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专科批:未列入专科提前批的普通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平行志愿模式,1 个“专业(类)+学校”为 1 个志愿。设 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2 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 96 个志愿。

(二)艺术类 

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每次志愿填报时(集中填报志愿或征集志愿),同一批次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不能同时兼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分为 A、B、C 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 A 段: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参照执行高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原“211 工程”高校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等本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 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 1 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 所院校,每— 4 —所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原则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提前批B段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类专科专业,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

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三)体育类

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5—次。其中,本科提前批分为 A、B 两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 A 段:包括河北体育学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 次征集志愿。报考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须参加河北体育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合格。

本科提前批 B 段: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 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 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 1 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专科提前批: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投档,1 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 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 1 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四)对口类 

分对口本科批和对口专科批。均设1 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和1 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其中,对口本科批随本科提前批 B 段填报志愿、录取,对口专科批随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录取。

(五)公费师范生 

普通类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艺术、体育、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安排在相应类别和批次。

(六)免费医学定向招生 

本科层次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B 段,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列在专科提前批。生源不足时,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方式努力完成计划。

二、投档办法 

(一)普通类

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专业的投档成绩一般为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为顺序志愿投档和平行志愿投档两种模式。

顺序志愿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将同一科类控制线上填报同一高校志愿的考生,依据高校调档比例,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招生院校对考生有面试等特殊要求的,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高校提供合格生源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将同一科类控制线上的有志愿考生,依据高校调档比例,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多于应投考生数时,投档成绩为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均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同分考生录取与否。

今年我省在本科批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模拟结果和生源分布统计情况将通过信息交互平台(https://211.68.137.104)告知高校。共模拟三次。在第一次模拟后投放本科提前批C段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在第二次模拟前完成预录取和退档(不参考模拟投档分数线录取的高校,在二模前完成录取),第二次模拟后,如高校未完成计划且模拟投档线降低,则进行第二次投档,在第三次模拟前完成预录取和退档,第三次模拟后,如高校未完成计划且模拟投档线降低,则进行第三次投档(含定向就业计划),再参考最终模拟投档线全部录取结束(部分随本科批同时录取的高校须完成预录取和预退档)。招生高校应及时通过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本校模拟投档信息,同时下载本科提前批C 段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和定向就业计划考生档案。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在教育部招生来源计划网上完成招生计划的追加。二模后各高校提交的比例为— 8 —最终投档比例,作为三模和正式投档的比例依据。第三次模拟结果仅供高校调整计划时参考。高校要及时进行本科提前批C段特殊类型考生档案的审核,按时上传拟录或拟退的考生信息。

对于只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并参考模拟投档线录取的高校,请来函明确模拟投档线的确定办法。

(二)艺体类

艺术类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一起投档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结合高校有关要求投档。

艺术类(含统考、校际联考和校考)、体育类专业录取,分为顺序志愿投档和平行志愿投档两种方式。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将控制线上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高校审阅,由高校审核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将控制线上的有志愿考生,原则上按100%的比例,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同分考生录取与否。

招生高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

(三)对口类 

对口类专业的投档成绩一般为高考总分(对口总分+优惠加分),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将同一专业类控制线上的有志愿考生,依据高校调档比例,结合高校要求确定投档考生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院校顺序依次投档。 

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多于应投考生数时,投档成绩为高考总分的,均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同分考生录取与否。

三、录取原则 

我省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确定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负责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中,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的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 10 —则等行为。

高校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同时需要核对学校公布的章程与招生计划备注的内容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的内容,请尽早修改并向社会公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遗留问题的处理。 

录取时,各批次集中填报志愿(本科批、专科批的第一次征集志愿)不降分。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本科批、专科批的第二次征集志愿),如果招生高校在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高校可申请降分投档,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顺序向高校补充投放控制线下的考生档案。

四、计划调整 

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来源计划的调整全部在网上进行,网上录取系统和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在我省招生的高校应根据生源情况、有关政策和教育部网上计划调整规定及时在网上进行招生来源计划操作。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开通后,请有关高校将前期已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少年班、体育单招、消防单招等单独招生的计划及时调入我省,以便向教育部备案。

录取时,欢迎各本科高校向我省追加招生计划。集中填报志—11—愿投档后,高校可在投档范围内进行科类和专业间的计划调整,有合格生源的科类和专业不得减少招生计划。

五、优惠加分 

优惠加分项目及规定见附件3。

六、时间安排 

我省高考录取时间为 7 月 2 日至8 月18 日。

(一)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远程网方式进行。1.集中填报志愿

军队高校的集中填报志愿于6月26日12时至27日12时填报。

6 月28日9时至7月2日17时,本科提前批(含A段、B段、C段,A段军队院校志愿除外)、本科批、对口本科批集中填报志愿;已经在6月26日至27日填报军队高校志愿的考生,仍可填报同批次其他专业或其他批次志愿。

7月30日12时至8月2日17时,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集中填报志愿。

2.征集志愿

详见附件1。

(二)提交调档比例

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有招生计划的高校(不含艺术类、体育类、军队高校、公安高校、对口高校及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一致的专业等)务于 7 月 5 日 14 时至6 日15 时通过信息交互平台提交该批次的集中填报志愿的调档比例(100%-120%之间)。对逾期未提交的高校,按 100%的比例进行正式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无需提交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按100%投档。

本科批第一次模拟投档按照100%的比例进行,一模结束后,高校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调整集中填报志愿的调档比例。按教育部规定,各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应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已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正式投档比例超过100%的高校,须在录取系统备注栏承诺“凡符合录取规则的已调档考生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征集志愿(含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前,各校投档比例会重置为 100%。相关院校须参照集中填报志愿的要求提交投档比例,投档比例超 100%的高校,也须在录取系统中承诺。不按要求提交的,默认按 100%投档。

(三)录取安排 

招生高校可登录教育部网上计划管理系统,查看本校所在录取批次(段)。录取时间安排见附件2。

1.我省录取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8:00。7 月 7 日 17:00 开始,我省对招生高校上载的拟录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未分省的招生计划需在录取同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入我省。

我省录取现场需要定时做数据备份工作,每天12时至14时和19时至20时停止高校上下载服务,请高校合理安排上、下载时间,以免贻误工作。各高校也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2.高校请于所在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上午进行远程登录网上录取服务器,河北省网上录取服务器IP地址:211.68.137.102或211.68.137.103,端口号:9408。具体登录办法请查看应急公告栏主页(地址:http://211.68.136.118:8083)。

我省将继续使用录取系统中的通讯中心向当批招生高校发送相关信息,请各招生高校及时登录查看,了解录取程序、要求以及我省录取现场各业务组联系电话,并与有关组进行通讯联络,告知本校招生联系电话、传真、应急联系方式并及时下载考生信息,做好各项录取操作。

3.网上录取用户名、密码、安全客户端软件及注册表请使用本校密钥在同方信息安全公司网站下载。同方信息安全公司技术支持网http: / /edu.tfsec.com.cn,配置中心:教育网高校https://wz.tfsec. com.cn,非教育网高校https://wztt.tfsec.com. cn。同方信息安全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010-57649360—88807/88230/88840。

4.高校登录后,应立即下载我省向社会公布的本校招生计划并进行核对,如与本校实际计划不一致,请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与录取审核组核实。

七、工作要求

1.我省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需到我省录取现场。各高校要严格按录取程序和规定的时间上、下载考生信息、完成录取工作,任何情况都不能影响我省及其他高校录取工作的整体进程。

2.各高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规范招生管理。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攀比、炒作提档线、录取分数线。对本校计划调整和预留计划的使用要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处理因其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采取利用调整计划等方式点名录取考生或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严禁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各高校未办结录取核准手续前,不得提前寄发录取通知书。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3.录取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优惠材料留在负责资格审查的相关厅局或直接登记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存查,不需要考生携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登记表》,自带入学。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保证考生及时领取到本人的《登记表》。学籍档案(含学籍及相关评价信息、党团关系等内容〉由其相关学校负责组建,已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组建。考生将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自带入学。

4.新生入学后,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经查实属于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省教育考试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邮编050091。高招部办公电话(兼传真)0311-66007029、0311-66007031、0311-66007119,7 月 3 日至 8 月18 日高招部办公电话停止使用。使用录取现场联络方式,录取现场传真:0311-67105910,其他各业务组联系电话请高校通过录取系统通讯中心获取。

附件:

1.2023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2.2023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3.2023 年高考优惠加分项目及规定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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