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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798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优化生源素质,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中考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21年中考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中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河北省中考且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重要提醒:我校优先录取有志愿且投档考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

学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全日制专科

招生计划:经河北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审批,我校2021年中招总计划为200人,其中保定市计划185人,廊坊市计划3人,沧州市计划2人,定州市计划10人。

四、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幼教事业。

3.身体健康,适宜就读学前教育专业。

4.勤奋学习,考试成绩优秀,专业素质较好。

(二)身体条件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教师资格证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以下情形者,不适宜就读学前教育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1.色弱、色盲者;

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3.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

4.其他不适宜就读学前教育专业的情况;

、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及保定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在考生中考体检状况合格条件下,以中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为保障考生权益,充分满足考生入学需求,2021年我校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实行志愿录取和学校现场录取相结合的方式,优先录取志愿考生,待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出现计划差额后,再进行学校现场录取。具体原则如下:

(一)“志愿优先”原则。凡是招生地市考生在中考时填报我校志愿且按招生计划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予以优先录取。

(二)如因投档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出现计划差额时,我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剩余计划,并择优录取部分在学校现场报名的考生。

(三)学校现场报名录取实行预报名登记制度。凡是中考时未填报我校志愿或未达到志愿投档线的考生,均可于2021年7月5日上午8:00到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为保证登记信息准确,我校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报名时考生需提供如下信息:姓名、性别、中考分数、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毕业学校等。报名截止时间视预报名登记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四)学校现场报名考生录取规则:在有志愿且投档考生录取结束,剩余计划数确定后,所有在学校现场登记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资格审核

凡是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应按要求准时参加入学资格测试,测试内容为嗅觉测试、听觉测试、色盲卡测试、语言表达测试等。全部测试合格后,考生缴纳第一年住宿费,领取相关入学资料。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及奖助贷

(一)免学费:我校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资助政策。

(二)助学金:我校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一、二年级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在校生中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享受学生约占在校生的15%。家庭经济困难的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2200元/学年、3300元/学年、4400元/学年三档,受助学生约占在校生的20%。

(三)国家奖学金:五年一贯制特别优秀的二、三年级在校生,可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特别优秀的高中起点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及五年一贯制四、五年级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五)建档立卡:持有河北省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并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政策。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申请助学贷款。

(七)校内特困生补助:因重大事故(病、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困难的在校生可申请校内特殊困难补助,资助金额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评定。

(八)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专科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十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十二)校园无息救急借款:因家庭困难以及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学习困难的在校大专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符合条件学生的无息借款额度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每人每年申请一次,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事项,学生在毕业之前应还清借款。

、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组织或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代办报名、招生等业务。

(二)本简章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调整,以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312-6925830 7114627

学校网址:www.hezs.cn

微信公众号:保定幼专招生办公室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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