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保定幼专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2023年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13771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初中起点“5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印发的《关于明确我省职业学校贯通培养项目招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23]9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优化生源素质,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23年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进行,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中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河北省中考且成绩达到河北省“5年一贯制”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2023年“5年一贯制”招生仅面向保定市、沧州市、廊坊市及定州市考生,其他地市考生不能报考。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

学制:五年

招生计划:经河北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审批,我校2023年普通五年一贯制招生总计划为500人。其中保定市计划430人,廊坊市计划30人,沧州市计划20人,定州市计划20人。

四、专业优势

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自2023年开始纳入国家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试点范围,凡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2023年开始只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获取教师资格面试认定合格证书后,即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如后期国家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幼教事业。

3.身体健康,适宜就读学前教育专业。

4.勤奋学习,考试成绩优秀,专业素质较好。

(二)身体条件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教师资格证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以下情形者,不适宜就读学前教育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1.色弱、色盲者;

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3.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

4.其他不适宜就读学前教育专业的情况;

、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及招生地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在考生体检状况合格条件下,以中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印发的《关于明确我省职业学校贯通培养项目招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23]9号)文件要求,凡预报考我校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的考生必须填报中考志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我校根据招生地市招生考试机构下达的中考志愿信息,在招生地市计划数内按照志愿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如出现计划差额后,将根据招生地市考试机构意见,进行征集志愿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补录。

为便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充分满足考生入学需求,我校同时采取线上预报名形式进行考生信息登记。凡是中考已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均可在本地市中考成绩发布后登录学校官网,按照报名提示进行线上预报名登记。为保证登记信息准确,我校不接受现场或电话预约登记。报名时考生需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姓名、性别、中考分数、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毕业学校、中考志愿报名截图等基本信息。线上报名截止时间视预报名登记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学校线上预报名考生录取规则:在有志愿且投档考生录取结束后,学校根据剩余计划数,所有在学校预登记报名的考生,按照有无志愿分两类录取。优先录取有志愿考生,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无志愿考生录取在所有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如学校仍有剩余计划,则根据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意见决定是否录取,录取规则同上。

七、资格审核

凡是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应按要求准时参加入学资格测试,测试内容为嗅觉测试、听觉测试、色盲卡测试、语言表达测试等。全部测试合格后,考生缴纳第一年住宿费,领取相关入学资料。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及奖助贷

(一)免学费: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免除全部学费。

(二)助学金: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属于我省22个原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中职阶段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大专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专阶段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二、三年级可申请,标准6000元;大专阶段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申请,标准8000元。励志奖学金:大专阶段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申请,标准5000元。

(四)建档立卡资助专项(大专阶段):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脱贫,享受政策)子女,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专阶段)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校内特困生补助:由于重大变故(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资助。

(七)毕业生求职补贴:毕业学年内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等类型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组织或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代办报名、招生等业务。

(二)本简章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调整,以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312-6925830

学校网址:www.bdysgz.cn

微信公众号:保定幼专招生办公室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5日


Copyright © 招生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制作三金网络       网站地图
首页电话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