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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26-02-26   浏览次数:168  

学校名称: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识别码:4113014460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隶属于保定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现为“一校两区”,主校区位于涿州市桃园办事处光明路303号,南校区位于定兴县兴华东路45号,单招考试录取专业学生均在主校区就读。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不允许转入非合作办学专业)、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书画艺术(插画方向)、美术教育。

招生总计划100人。

三、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身体条件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文件中患有相关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供考生参考,提示谨慎报考。具体说明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1条,患有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2条,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美术教育、书画艺术(插画方向)。

4.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3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美术教育、书画艺术(插画方向)。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

5.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三部分第7条,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6.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三部分第8条,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二)外语要求

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四、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方式与内容、成绩查询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录取结果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https://zhaosheng.bdysgz.cn/。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考生每次多可填报96个志愿。

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职单招平台填报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可在本人所报考的考试类中填报96个志愿,不得跨类填报。具体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二)录取规则

1.录取时按考试类分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职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录取时,当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报考面向普通高中生计划的考生:由高到低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分、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均相同,是否录取由学校研究决定。

报考中职生计划的考生:由高到低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分、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均相同,是否录取由学校研究决定。

2.符合《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优先录取项目及规定”中相关条件的,优先录取。

3.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所有科目中有缺考项考生不予录取。

4.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划定的考试大类录取,在集中志愿录取出现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考计划。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向学校提供:证书(相关奖励和荣誉在高职单招报考截止前获得方可享受)、身份证、有效联系方式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b3633460@163.com,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24时。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https://zhaosheng.bdysgz.cn/,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4日。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大类的报考及缴费。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年。

2.早期教育、美术教育专业3500元/年。

3.书画艺术(插画方向)专业6000元/年。

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50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700元/生/年。 

七、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校生可以享受如下资助政策:

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10000元/年,励志奖学金标准6000元/年。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3700元/年。

建档立卡资助专项: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脱贫,享受政策)子女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助学贷款: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校内特困生补助:由于重大变故(因病、因灾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还可以申请享受校内勤工助学岗、毕业生求职补贴等资助。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学校具印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另颁发外方学校学习合格证明)。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桃园办事处光明路303号  

联系电话:0312-3633460

学校网址:https://www.bdys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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